45國無戶籍僑民返台免簽 3萬人受惠
內政部昨天通過「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我國已給予免簽證待遇的45個國家,擁有永久居住權的僑胞,可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的入國許可,未來將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圖為 久居美國的林先生表示,「僑胞返國設(復)籍貼心叮嚀手冊」提供不少實用資訊。(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內政部今天通過「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我國已給予免簽證待遇的45個國家,擁有永久居住權的僑胞,可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的入國許可,未來將有近3萬名僑胞受惠。
內政部指,無戶籍國民多是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代,沒有在台灣居住過,但領有外館發放的中華民國護照。而我國已賦予美國、日本及韓國等45個國家免簽證待遇,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籍人士入國程序十分便捷,但這些國家的無戶籍國民入國程序卻反而更為繁瑣,只能申請3年以下效期的入國許可。
內政部說,為平衡無戶籍國民與適用免簽來台外籍人士的入國程序,修正草案增訂這些國家的無戶籍國民可在護照有效期限10年內多次入境,未來不必每次返台都要申請入境許可,但每次停留最多3個月、並得延長一次的條件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