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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咖啡寄杯 消基會:兌換不該有期限

超商業者表示,寄杯是各門市額外提供的服務,若店員提出一週內兌換,用意也是提醒消費者盡早領取,絕無強制限時。(擷取自TVBS)

超商業者表示,寄杯是各門市額外提供的服務,若店員提出一週內兌換,用意也是提醒消費者盡早領取,絕無強制限時。(擷取自TVBS)

2014/07/05 21: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不少超商的咖啡等現泡飲料都有第二杯優惠的活動,並提供第二杯「寄杯」服務,讓消費者就算只有一人,也能以便宜價格購買,下次再憑收據領取第二杯。不過有民眾抱怨,部分超商店員會要求「一週內兌換」,有侵害消費者權益之嫌。

有媒體親自到超商試驗,發現確實有部分商家的店員會要求,必須在一個禮拜內兌換第二杯咖啡,但收據上卻沒有相關註記。據轉述,還有消費者超過一週才來兌換,甚至遭到店員刁難,令民眾感覺相當不合理。

業者:過一個禮拜還是能兌換

目前國內消保法僅規定禮券不得限制使用期限,但這種以收據作為兌換券的新興消費模式,則沒有明確規範。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受訪時表示,收據的性質與禮券類似,商家不該限制兌換期限;若不給換,就要把錢退還給消費者。

超商業者則澄清,寄杯是各門市額外提供的服務,若店員提出一週內兌換,用意也是提醒消費者盡早領取,絕無強制限時,因此就算過了一個禮拜,還是可以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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