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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限上訴三審 二審前就結案

2016/04/24 06:00

記者項程鎮/專題報導

蔡英文力推「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希望落實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號釋憲意旨,建立金字塔形的審判體系,亦即要大量刪減最高法院等三所終審法院法官人數、併入司法院,多數的終審法官改到二審辦案,只是如何消化目前終審法院七千多件積案,還有仰賴司法案件的九千多位律師要怎樣維持生計,都將成為挑戰。

蔡英文開的藥方是讓多數案件在一、二審之間就終結,且嚴格限制案件上訴第三審的資格,其實前總統李登輝和陳水扁在任期間就想這樣做、卻一直做不到,如蔡英文能達此目標,堪稱司法史上壯舉。

大量刪減終審法官人數

目前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等三所終審法院的法官人數,加起來超過一百人,是世界各國之冠,堪稱另類台灣奇蹟,但終審法官人數這麼多,這和台灣人民好訟、導致法院積案如山脫不了關係,要如何改變人民的觀念,將是蔡英文的一大考驗。

另外,台灣彈丸之地,執業律師卻超過九千人,這麼多的律師目前靠著積案如山的司法案件,尚能維持基本生活,一旦「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政策落實,並讓法院在短期內消化積案,勢必嚴重打擊律師未來生計,這也是蔡英文必須面對的課題。

對此,曾任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建議,一審可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則呼籲:「律師應該轉型」。

楊仁壽指出,多數律師應轉型為草擬契約等非訟事件的法律顧問。他說,台灣的律師和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相較,還不算太多,但在先進國家中,真正參與審判打官司的律師不多,律師通常都是擔任非訟事件的法律顧問,還有律師會到企業任職,負責控管企業的法律風險,這些都是律師很好的出路。

楊仁壽表示,人民的觀念也應修改,很多大老闆做生意訂契約時,捨不得花錢找律師幫忙,等到發生問題才花大錢請律師打官司,如果企業主能事先請律師控管法律問題,後續糾紛將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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