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經費規範漏洞 黨產挹注無法管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去年在黨內初選期間,曾在西門町高掛巨幅廣告看板,月租行情高達八十萬元,後因涉違規爭議而移除。連陣營當時說明,廣告看板懸掛地點及費用,都是支持者義務贊助。(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選戰升溫,參選人摩拳擦掌,不過,現行法令對競選經費未嚴加規範,如競選活動、看板、廣告等,由政黨、企業或私人「買單」,卻可規避申報,而且政黨捐助黨籍候選人也無上限。學者認為,這些法規漏洞,正好讓國民黨龐大黨產可任意挹注候選人,明年的選舉仍是不公平競爭。
政黨捐助黨籍候選人無上限
中選會與內政部官員坦承,選罷法、政治獻金法對競選經費管理相對寬鬆,除募來的政治獻金要申報外,對競選經費基本上是「不管的」,雖有訂出最高金額,例如明年總統大選為四.二億元,但實際上卻無罰則,支出超過上限也不會被罰。
企業贊助廣告 可規避申報
至於他人買單的「獨立支出」全無規範,內政部解釋,在沒有事先知會候選人情況下,企業、個人或政黨卻仍幫他刊登廣告、掛看板、贊助活動與設備等,可不必申報為政治獻金,「因為實際上沒辦法管、也管不到」。去年台北市長國民黨參選人連勝文於西門町懸掛巨幅廣告,連陣營宣稱是「支持者義務贊助」,就可不必申報。
另以柯文哲、連勝文兩人申報的去年台北市長選舉政治獻金為例,柯申報近一.四億元的收入,連申報收入一.一億元,兩人支出都是一.四億多元,柯文哲曾對此表示:「無可能啦!」根本違反常識。
學者指出,競選經費規範的這些漏洞,讓國民黨以黨產投入選舉更加方便。國民黨今年五月向內政部申報財產,去年總支出為二十七.六億元,但對於去年九合一選舉究竟花多少錢?並未說明。
監察院上週公布去年度政黨政治獻金,國民黨申報選務費用支出為一.一億元、捐贈推薦候選人為二千萬元,竟比民進黨還少。但六都與縣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申報政黨補助分別為一.八五億元與二.一三億元,總計約四億元,這還不包括國民黨補助給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等選舉經費,明顯與國民黨申報金額不符。
「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表示,國民黨很多「附屬組織」,在選舉時都贊助候選人競選活動、廣告、場地與設備,這些在候選人或政黨的政治獻金申報都看不到的。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認為,國民黨的黨產不是政治經費,不應做為選舉之用,為確保政黨競爭的公平性,在制訂特別法解決黨產爭議前,可先修改人民團體法與政治獻金法,禁止其投入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