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假處分能否成案 公益認定是關鍵/台大教授陳志龍:課綱與全民權益有關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張筱笛、林曉雲/台北報導〕為阻擋微調課綱八月上路,台灣建國黨等本土社團前(十六)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教育部不得使用新課綱,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表示,課綱影響台灣下一代,關係台灣未來發展,與全民權益有關,「每個人都有資格聲請假處分」。
陳志龍表示,課綱涉及文化思想,因此課綱的問題,就是「憲法層次問題」,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而教育部調整課程綱要,即調整授課的方針與原則,針對大原則問題,本就應該透過全民的討論與參與,不能由教育部片面決定。
對於有法界人士質疑,眾社團與課綱不存在利害關係,沒資格提出假處分,陳志龍說,調整課綱與一般行為不同,一般行為有針對性,課綱微調則攸關全體人民,因此,侷限特定人士才可以聲請假處分,「這是不對的」。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則說,本土社團與調整課綱之間,只有「事實上的利益關係」,而沒有具體利益,眾社團基於公益利益聲請假處分,一般稱為「公益訴訟」,然而我國目前沒有公益訴訟管道,法院對權利的概念又偏向保守,要獲得法官認同,獲得裁准,「恐怕不容易」。
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表示,微調課綱是合憲合法合程序,依法已公告實施,如果法院受理假處分的聲請,教育部收到法院的通知後,會委託律師代為向法院說明。記者詢問一旦假處分成功所造成的影響?吳清山表示,假設性問題,目前不便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