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四點聲明 責任推給扁政府
2015/04/17 06:00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大巨蛋一案,沉默多日的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昨發表四點聲明,強調若非扁政府執政時的工程會三次取消北市府流標決定,最後也不會由遠雄興建大巨蛋,顯然北市府當時絕無圖利遠雄的企圖;他並表示,若檢調需要調查,他一定全力配合。
李述德指出,台北市政府本於二○○五年九月五日通知遠雄該案流標,廢止與遠雄合作,但遠雄分別於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與十月五日以及二○○六年三月二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工程會則分別於二○○五年十二月二日(促字第0940005號、促字第0940006號)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促字第0950001號),連續三度發文撤銷台北市政府決議。據了解,當時的工程會主委分別為郭瑤琪及吳澤成。
李述德強調,總統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動大巨蛋作業,都是依照政府規定的相關公開程序及原則辦理,並無所謂秘密協商之事;有關大巨蛋的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的規定等,都為當時公告招標條件,並無秘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