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蔡蘇初選 調局稱依法行政
2012/01/05 06:00
〔記者林慶川、李欣芳/台北報導〕民進黨昨指控調查局在去年三月該黨總統初選時也對蔡英文、蘇貞昌兩位參選人進行情蒐,調查局昨天發佈新聞稿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九及一百、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條等規定,在各黨初選期間,對初選之活動、行程是否涉及賄選或有強暴脅迫等非法手段介入均應查察。
民進黨:作賊喊抓賊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昨對此痛批,調查局稱一切依法行政,又辯稱監控是為了查察賄選,儼然把蔡英文與蘇貞昌當成賄選的犯罪嫌疑人,調查局荒謬的脫罪之詞,明顯是作賊喊抓賊,不只違反刑事訴訟法與調查局組織法,更讓台灣民主蒙羞。
莊瑞雄表示,調查局不論是在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或是大選的監控,都明顯違法,調查局人員情蒐蔡英文活動的陪同人員、拜訪對象、地點以及談話,以及蘇貞昌拜會對象、地點和支持者等情資,這和明朝的東廠沒什麼兩樣,完全是統治者清除異己的工具,沒有行政中立可言。
莊瑞雄強調,馬政府情治單位對在野黨總統候選人的情蒐事件,猶如美國水門案翻版,已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與報導,害台灣民主蒙羞,如今調查局還想盡各種藉口,企圖為馬政府的違法情蒐脫罪,這樣違法濫權、踐踏民主的執政者,相信人民會在十四日投票時,用選票加以唾棄。
調查局則舉例,台北縣調查站(五都升格後改名為新北市調查處)即曾於九十九年新北市長、市議員選舉時,偵辦林克欣參與民進黨議員初選涉嫌賄選案,林最後被起訴、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