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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搜索沒約談 法官林明俊喊冤

昨日也被搜索,但未遭約談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強調清白,與此案無關。(記者楊國文攝)

昨日也被搜索,但未遭約談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強調清白,與此案無關。(記者楊國文攝)

2010/07/14 06:00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法官林明俊是審理銅鑼徵地案的受命法官,昨日是被搜索的高等法院四位法官之一,並未被約談,林明俊表示,他於銅鑼案中依事證認定,判何智輝十五年徒刑,一切依法行事,昨天被搜「很訝異」,強調自己清白,不清楚檢方要查他什麼;至於高院更一審改判何智輝貪污等罪均無罪,林明俊表示,沒有仔細研究過更一審判決理由,不便表示意見。

多位高院法官同事認為,「看不出特偵組搜索林明俊法官的必要性何在?」多位法官指出,搜索被告處所應該慎重,應該有具體事證,否則被搜索人跳到黃河也洗不清,檢方昨日上午搜索結束,未查扣證物,卻留下一紙搜索完畢證明,也未約談林,讓人不解檢方是依據哪些事證搜索他?

昨天上午高等法院原本有一件藥事案要開庭審理,沒想到合議庭三位法官被抓走陳榮和、李春地兩人,只剩黃斯偉一人,黃昨天仍準時開庭,自己獨撐全場;至於蔡光治昨天的庭,昨緊急取消。

合議庭三缺二 黃斯偉獨開庭

黃斯偉在本案是受命法官,在何智輝案中則任陪席法官,他昨天淡淡地說:「那個案子沒有什麼不同,評議很正常。」至於評議時三人是否有不同意見,黃說:「評議依法不能公開。」

一名高院法官說,高院合議案件怎麼判,全看受命及審判長,陪席有時只負責簽名,多半不會太有意見,「黃斯偉應該就是這樣逃過一劫」。

罕見的是,依慣例審判長臨時有事不能開庭,一定要親自打電話告知庭員,昨天竟然是司法高層親自打電話給黃說:「你們審判長家裡有事。」消息一傳出,高院同僚就驚覺「有大事了」;李春地則是在被帶走前,緊急打電話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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