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案纏訟九年 一審判19年二審15年 更一審無罪
2010/07/14 06:00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前國民黨籍苗栗縣長、立委何智輝,在立法委員任內涉及的銅鑼科學園區開發案涉嫌圖利,一審判決十九年、二審判決十五年,但台北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他沒有不法犯意,今年五月十二日改判他無罪。
何智輝被指控從八十二年起擔任苗栗縣長期間,及八十八年起擔任立委時,從「久俊開發案」取得非法放貸七億五千萬元,並在國科會發放銅鑼基地施工獎勵金時,迫使國科會多拿出兩億兩千多萬元給農林公司,何智輝並夥同農林公司董事長熊名武以及翁大銘等人侵占獎勵金。
今年五月十二日何智輝更一審獲判無罪後,還曾在苗栗召開記者會表示,此案造成他「家人離散、立委連任挫敗,司法正義來得太遲了」。
何智輝還說,纏訟九年,讓他身心飽受折磨,他的心情是「無罪一身輕」;支持者當時並高舉「還我清白」、「沉冤得雪」的看板,眾人還高呼「東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