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攏是為3600」 83通緝犯領券被逮
〔地方、社會中心/連線報導〕政府發放消費券,店家腦筋動得快,聰明的警察也同樣抓緊時機,在發放地點守株待兔,結果全國各地捷報不斷,至少逮捕八十三名各類型通緝犯,可謂全國民眾領券樂、警方也樂績效。
民領消費券 警察拚治安
警界評估,經濟不景氣,每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如同政府提前發放的「小紅包」,領取情況必定踴躍,因而在設籍地領消費券的當頭,成為捉拿通緝犯的好時機。適值春安期間,警方將發消費券與抓通緝犯採取「同步作業」,看起來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過,警方說事前下了相當的苦功,比如北縣蘆洲警分局延平派出所所長王志豐、新竹市東門派出所所長林昆達幾天前,就把轄內勤區通緝犯資料全部列出,要求警員熟記。
發券打暗號 警攔截逮人
許多派出所還與社區巡守隊、現場發券工作人員合作,當查核領取人身分時,遇有通緝犯本人領取,便向場內警員打暗號,勤區警員等通緝犯一領到消費券走出,馬上攔截逮人。
昨天落網者大多數涉及毒品、詐欺、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不少人宣稱根本不知被通緝。如新竹縣二十七歲的羅姓女子回到橫山鄉的戶籍地被逮捕,她說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桃園縣大園鄉林姓女通緝犯說不知道被通緝,否則不會出面領消費券。
就算被逮捕 自認還有賺
也有不少嫌犯冒著被捉的危險,還是要出面領消費券。台東縣許姓男子因為竊取八個熱水爐被通緝,昨天從工作地花蓮趕回台東領消費券,還沒領到就被員警逮捕。彰化縣黃姓男子涉賭博罪被判罰三千元未繳納而於前年遭通緝,昨日被逮捕,認為自己還是賺了六百元,幽了自己一默。
行蹤被曝光 飛簷躲警察
因公共危險罪遭到通緝的三十八歲魯姓男子,則是剛拿到消費券就被送進拘留室,直說身無分文才冒險親自領取。
因竊盜遭通緝的二十七歲劉姓男子也因經濟狀況不好,請女友代領消費券,員警尾隨劉嫌女友發現劉嫌行跡,劉嫌隨即逃至附近的眷村,見警方趕至,還闖入民宅,再跳至二樓高的屋簷要躲警察,一連翻越近二十戶民宅,踩破五、六戶的屋瓦,警方動員十多名警力,耗時約四十多分鐘,終於將劉嫌查獲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