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首例 立委李乙廷當選無效
李決上訴 二審半年內宣判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國民黨籍立委李乙廷一月二十三日被苗栗檢方起訴,求刑兩年以上、併科罰金兩百萬元,成為全國第一位涉嫌賄選被起訴的新科立委,檢察官另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天判決李乙廷當選無效,又創下現任立委被判當選無效的首例。
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定讞,李乙廷說,他一定上訴到底,相信司法終會還他清白。
苗栗地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說,這是本屆立委被一審判決當選無效的首例;由於須二審定讞,李仍可上訴,二審依規定六個月內審結宣判。李涉嫌賄選的刑事部分,苗栗地院刑事庭還在審理中。
捐助現金、食品涉賄 李喊冤
判決書指出,原擔任苗栗縣農會總幹事的李乙廷,登記參選苗栗縣第一選區立委,自九十六年六月間至十月底止,透過苗栗縣農會會務課長賴意晴、競選團隊工作人員林玉華,利用選區內的苑裡鎮、竹南鎮十六個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或廟宇等團體舉辦活動時,捐助二千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現金或牛奶產品、啤酒,請求支持李乙廷。
法官認為李乙廷的行為,並非出自公益、宗教或慈善的真捐助,而是企圖影響受捐助團體成員投票意向,使自己當選的假捐助,即使捐贈一毛錢也是違反選罷法。
李乙廷在審理時反駁說,賴意晴是為感念他長期提拔,以個人立場捐助民間團體活動,他批示捐贈牛奶,也是縣農會正常公關睦鄰行為,與他選舉並無對價關係。至於捐給寺廟的現金,是隨緣入廟參拜時捐的香油錢,金額與社會人情相當,檢察官卻認定是賄選的對價,漠視憲法保障人民的信仰自由,違反人民對法律的感情與認知。
苗栗縣政府民政局長、縣選委會總幹事蘇文輝說,李乙廷當選無效如二審定讞,三個月內須完成補選,依選罷法規定,李不能再登記參選。
對手杜文卿:未考慮參加補選
被李乙廷擊敗,連任失利的民進黨前立委杜文卿獲知此事態度低調,不願發表意見,被問及如果補選是否會參選,杜說目前暫未考慮這個問題。
杜文卿也因涉嫌在競選期間利用宮廟、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時,以捐款為名行賄選之實,於一月二十五日被苗栗檢方起訴;杜則辯稱他是媽祖信徒,每年都捐款給廟宇,和選舉無關,目前全案仍在苗栗地院審理中。對於輸了選舉又遭起訴,杜文卿昨晚受訪時坦言,對他打擊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