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持居住證 中國要課稅
中國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中國大陸對台統戰主要環節,雖然提供台灣民眾居住服務,但同時也嚴加監控。(路透檔案照)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中國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與中國身分證的十八碼相同,用於台灣民眾在中國的「身分證明」。我國安部門示警說,中國官方將藉此取得指紋等生物特徵,除掌握台灣民眾在中國工作、居住、就學具體情形外,也將加大監控力度。另依中國稅制,持有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將構成稅收居民,必須繳納境外的個人所得稅。
掌握基本資料 加大監控力度
國安部門針對中國九月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做出最新評估,並就可能的安全疑慮及風險提出示警。
國安人士指出,中國國務院聲稱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陸工作、學習、生活」,但內容藏有監控玄機。
首先在證件編碼上,相關人士說,證件採取與中國身分證號相同的十八碼編制,表面上是考慮與中國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的兼容性,實際上是為統戰工作。在申請條件相當寬鬆,申請者甚至不需有中國戶籍,藉此將台灣民眾廣納為「另類中國居民」,背後的促統策略不言而喻。
相關人士提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登載資訊中,需登載個人指紋信息,也規定申辦需檢附「居住地住址證明」、「就業證明」等文件佐證,除使中國官方進一步掌握台灣民眾基本資料,並利用指紋等生物特徵加大對台灣民眾的監控力度。
住滿183天 全球所得都要繳稅
國安人士強調,「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也規定,持證人如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等情事者,由簽發機關作廢該證件。面對兩岸情勢的複雜性,這項形同要求「絕對政治忠誠」的規定,將有利於操控台灣民眾。
相關人士也提醒,申領居住證係以「有住所」為前提,加上中國正修法規定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住滿一八三天的個人,必須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換言之,台灣民眾一旦持有居住證,未來將被要求就全球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龐大的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