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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法官性騷「免職變罰薪」 監委提再審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判罰薪引爭議,民間司改會昨赴監察院,訴請監院對本案提起再審,並呼籲立院修改法官法。(記者王藝菘攝)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判罰薪引爭議,民間司改會昨赴監察院,訴請監院對本案提起再審,並呼籲立院修改法官法。(記者王藝菘攝)

2018/03/13 06:00

陳鴻斌案 司院秘書長呂太郎也說不符社會期待

〔記者鍾麗華、楊國文、黃捷/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被判免除法官職務,陳提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三月八日婦女節當天廢棄原判決,逆轉改判罰薪一年,婦女團體不滿,陪席的高院女法官謝靜慧也憤而請辭。此風暴持續擴大,社民黨昨至司法院抗議,痛批「官官相護」;司改會則訴請監察院提起再審,調查本案的監委王美玉、方萬富已決定提起再審,而這也是「法官法」實施後,監委對職務法庭提起再審的首例。

本報日前以頭版報導此判決結果,引發社會關注,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當時面對質疑,僅指「尊重審判獨立」;不過,立法院昨也砲聲隆隆,列席備詢的呂太郎終於改口強調,再審判決結果確實不符合社會期待。

社民黨:再審庭把民眾當傻瓜?

社民黨昨上午到司法院抗議,召集人范雲痛批,再審的職務法庭缺乏性別意識,也忽略性騷擾事實,根本是「官官相護、沙豬現形」,提名職務法庭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必須具體回應,並提出改善做法。

該黨發言人陳又新也批評,再審庭判定事實根本和悔意無關,以此做為輕判的依據,根本是扭曲事實。此案應是陳鴻斌在主管部屬關係下,以「獎勵為名、行求歡之實」,讓部屬(即女助理)不敢也無法拒絕「獎勵」,再審庭「將民眾當傻瓜嗎?」

司改會:凸顯司法體系縱容性騷

民間司改會昨也到監察院,訴請監院提起再審,並呼籲立法院修改「法官法」,避免類似情況一再發生。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職務法庭的判決等於對國人宣示司法體系對性騷擾的縱容,陳鴻斌如果保有法官身分退休,高額退休金是由全民買單,監委不能任由職務法庭姑息性騷擾。

監委王美玉昨則表示,法官評鑑結果與首次職務法庭的判決,均一致認為陳鴻斌應免除法官職務,但再審判決卻改判罰薪一年,落差太大;且本案的再審合議庭刻意排除公懲會委員長加入,組成不符「法官法」規定,有嚴重瑕疵。

王美玉指出,監院把彈劾案送到職務法庭時,提出八項事實,更在職務法庭審理過程中力陳,法官與助理間存有實際權力不對等的隸屬支配關係,但再審職務法庭竟駁掉其中五項,因此他們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瞭解五項不予採納的理由,並在規定的三十天內提起再審。

受命法官陳志祥:判決不用迎合輿論

本案受命、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昨接受電台專訪時,仍認為判決公允,強調判決若迎合輿論,即使贏得掌聲,也違背他的法律良心,做出逾越分寸的行為,當然要受罰。但既沒有利用職權,也不構成性騷擾,「我們怎麼看都沒達到剝奪法官身分的必要」。

全案起於四年前,當時已婚的法官陳鴻斌擁抱及強吻女助理,司法院將陳移送法官評鑑,並經民間司改會請求評鑑,後司法院將陳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於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判陳免除法官職務;陳以司法事務官身分退休後提再審,職務法庭改判罰薪,引發外界譁然。

陳鴻斌逆轉復職 月退俸從6萬變18萬

陳鴻斌是首位因性騷擾被免職的法官,如今逆轉復職,其退休金也從每月六萬多元大幅提高到十八萬餘元,等同只要約一年半時間,就可打平被罰的兩百一十六萬元年薪。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判罰薪引爭議,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左起)、李麗芬、周春米、尤美女、劉世芳昨天召開記者會,疾呼法官性別教育應加強。(記者黃耀徵攝)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判罰薪引爭議,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左起)、李麗芬、周春米、尤美女、劉世芳昨天召開記者會,疾呼法官性別教育應加強。(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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