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敲定注資 太陽能3合1 第三季完成
〔記者陳梅英、張慧雯/台北報導〕新日光、昱晶、昇陽科合組太陽能大聯盟「聯合再生能源公司」,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四大條件通過注資存續公司新日光,包括:合併後才注資、國發基金不當單一最大股東、合併後須辦理公開募資、國發基金與耀華玻璃取得相當且具有影響力董事等,三家公司預計今年第三季完成合併。
附加4條件、政府投資不超過45億
國發基金副執行秘書蘇來守表示,國發基金不希望主導公司經營,但又希望對公司具有投資影響力,所以需要相當的董事席次,能監督該公司合併後確實改變目前為中國模組廠代工的模式,建立以模組及系統銷售為主的整合式營運,並扶植國內太陽關聯產業的發展;至於要求合併後辦理公開募資,則是希望結合民間資金,共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以提升太陽能產業國際競爭力。
據了解,當初新日光提出三合一的增資需求是五十六億元,包括政府投資四十五億元及公開募資十一億元;但根據試算,依上述投資金額,耀華玻璃與國發基金將成為前兩大股東,因此改以持股比做為注資條件之一,即政府注資金額將低於四十五億元。
國發基金通過注資後,新日光、昱晶、昇陽科昨召開記者會,宣示未來會更好,期待五年後營收上看九百億元、獲利從五十億元起跳。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呼籲:「外界不要以電池大聯盟來看三合一案,我們要以新的營運模式力抗外商太陽能。」
洪傳獻指出,外界質疑三家太陽能廠都虧損,合併後狀況未必會更好,「希望外界不要再以『電池大聯盟』來看這個合併案,我們要把包袱(長約與舊設備)丟掉」,每個廠區都已達最適規模,且客戶也喜歡廠區分散風險,所以聯合再生能源公司將自己做模組、系統,也有品牌,營運整合後更具競爭力、也代表會獲利。
至於合併進度,三家公司將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合併案,再向各國公平會申請,預估第三季中旬前完成。洪傳獻說,合併後會將老設備活化,整併後管銷、採購成本都會下滑,未來也考慮與美國客戶結盟,不排除在美國設電池模組廠。他強調,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一定會保障員工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