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售價 會計師:每股應逾101元
國民黨中投公司2006年以每股65元出售中影股權,會計師張山輝直指中影股權交易價格偏低,其合理價值應接近每股101.36元。圖為中影文化城外觀。(資料照)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國民黨中投公司二○○六年以每股六十五元、總價卅一.四億餘元價格出售中影八十二.五六%股權,遭行政院黨產會指有賤賣之嫌。黨產會即將於八月十六日就中影案召開聽證會,據記者取得將出席聽證會之專家、會計師張山輝提供的「中投出售中影股權價格合理意見」,內容直指中影股權交易價格偏低,其合理價值應接近每股一○一.三六元。
交易訂回算機制 條件奇怪
張山輝在意見書結論指出,針對中影股權交易案契約訂有「利潤分享條款(回算機制)」,此種約定下的買賣交易「已偏離一般正常交易」,買方縱能以偏低價格購入,其低價進貨、高價出售之利益亦由原賣方享有,此種奇怪的交易條件,實難判斷其合理與否。
中投二○○六年委託衡平公司製作「中影股權交易價格合理評估報告書」,中影每股六十五元的交易價格,是以「七十二.四九元×一.○九倍×八十一%」公式算出(中影九十四年度每股淨值×類比公司淨值調整數×股價調整數)。
不過黨產會認為,該計算公式有明顯瑕疵。中影主要價值是土地資產,但當時竟以「九十四年度土地公告現值」認列土地重估值,且只對新世界大樓等四處不動產進行重估,未重估其餘八筆不動產,每股淨值七十二.四九元,「無法反映中影當時名下所有土地實際價值」。
每股65元 出售價格偏低
張山輝強調,中影二○○六年曾委託中華徵信所,對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華夏大樓進行鑑價報告,除了華夏大樓較無爭議外,根據中華徵信鑑價的結果,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土地價值,都遠高於中影股權交易案中、以九十四年度土地公告現值所算出土地價值,兩者差額高達十四.五八億餘元。
張山輝也指,中影其餘未被認列資產重估的不動產,除華夏大樓外,台中戲院等七筆不動產九十四年度的公告現值總額,也比帳列金額高出二.三二億餘元。
張山輝指出,若以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土地價格差異數(十四.五八億餘元),加上上述七筆不動產價格差異數(二.三二億餘元),重新調整中影九十四年底股東權益,中影九十四年的每股淨值應為一○一.三六元,與交易價格每股六十五元有明顯差距。
至於股權交易價格計算公式中「類比公司淨值調整數」及「股價調整數」,張山輝認為,此次股權交易占中影發行股數八十%以上,買方未來對中影具有絕對控制能力,衡平公司顯然未考慮此種「控制權」價值,反以中影股權欠缺流動性為由,以八十一%折價,「既未採用適當的價值前提,亦未考慮控制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