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放天災假 一國多制
學者建議可函釋放寬「特殊狀況」的規定
〔記者吳柏緯、陳鈺馥/綜合報導〕長榮航空五百多名空服員昨申請「天災假」,導致五十個航班取消,目前行政院的颱風假規定排除交通運輸業,但勞基法則未對特殊行業有彈性規範,形成一國多制。立委認為應研商給予彈性,勞動學者則建議,勞動部可放寬「特殊狀況」的規定,例如經評估無危害之虞,讓雇主可以較高的薪資或補假方式調配人力。
目前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的天災放假標準,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為準,第二條明訂:「因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殊職務,須照常出勤或酌留必要人力,經機關、學校首長指派出勤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交通運輸業即排除適用,由交通單位視人力調度排假。
但若是民間企業,目前依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並未排除交通運輸業,因此每逢颱風天,如何放假都會引起不小爭議,這也形成一國多制的混亂。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指出,依勞動部的要點,勞工只要宣布放颱風假就可主張不出勤,這是保障勞工權益與安全的措施。但是外界討論許久的「天災假」是否要納入勞基法?成之約則認為,以颱風為例,各縣市風雨情況並非相同,若要以一套法令全國適用,恐讓休假認定變得較為僵化且不利執行。
成之約建議,未來勞動部可以研議相關函釋,在既有基礎上更具彈性。以這次颱風為例,雖然桃園已宣布停班停課,長榮空服員也已依規定請假,但是若經相關單位評估、確認無危害之虞,雇主可以較優渥的薪資或補假方式,請員工回來上班。
立委︰應給航空業彈性處理空間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交通部、勞動部應進行跨部會溝通協調,研擬一套機制來解決一國多制亂象,例如在勞基法上給予航空業彈性處理空間,出勤可多給加班費或雙倍薪資,經勞資雙方協議即可,不必硬性規定。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可以彈性放寬交通運輸業之規定,讓勞資協調是否上班,但必須以公眾及安全利益為考量,另以補薪或補假的方式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