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狠殺小燈泡 凶手逃死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昨日宣判,凶手王景玉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記者簡榮豐攝)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昨日宣判,凶手王景玉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記者簡榮豐攝)

    2017/05/13 06:00

    士林地院 判王景玉無期徒刑

    〔記者黃捷、溫于德、黃欣柏、王捷、陳恩惠/綜合報導〕「小燈泡」命案昨宣判,士林地院指凶手王景玉殺害三歲女童,手段殘忍,屬「情節最重大之罪」,且迄今未見悔意,但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得對精神病患科處死刑,只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反廢死團體痛批:沒辦法說服人民

    「反廢死後援會」總召陳正育昨痛批,法官以兩公約凌駕台灣的法律,做為不判死的理由,沒辦法說服人民,令人氣憤,他舉民調警告:「法官已居『國人最討厭公務員』的首位!」

    三十四歲的王景玉受精神疾病影響,自認是皇帝,須殺人以傳宗接代,去年三月廿八日持剁骨刀,在北市西湖國小附近,狠砍三歲女童「小燈泡」頸部廿三刀,使她身首異處,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判決指出,王男曾兩度精神病發,破壞社區警衛亭,還與父母發生扭打,但王父以「只是歇斯底里」為由,拒絕王男住院治療,事後更斷絕王男與朋友聯繫,導致病情惡化,進而產生「殺害女童」的妄想。

    判決書:王精神病發 產生妄想殺人

    台北榮總精神鑑定指出,王男雖為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他知道凶器若被查扣,家中將無菜刀可用,特地買新刀行凶;他又擔心機車在外頭颳風淋雨,犯案前先騎回家放置;他企圖翻入西湖國小圍牆時,被志工媽媽發現可疑,立刻逃離現場,最後選擇弱小女童下手,在在證明他犯案時具辨識能力,合議庭因而認定不適用減刑。

    此外,王男多次向被害家屬下跪道歉,卻未曾提出實質賠償,似乎只為博取同情,犯後態度不佳。

    王景玉也曾反覆施用毒品,勒戒後仍再犯,自省能力不足,且他與父母都欠缺病識感,經陳若璋教授心理鑑定,「犯案風險高達七十七%」,若判有期徒刑,出獄後社會將再次暴露於風險之中。

    但因台灣已公佈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應遵守該公約「不得對精神、身心障礙者科處死刑」之規定,儘管王男殺童手段兇殘,法院仍不能判他死刑。

    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高雅敏、張毓軒表示,小燈泡及家屬遭遇令人哀戚,王男惡行令人震驚,社會瀰漫「除之而後快」的氛圍,他們感同身受,但法院必須屏除個人情緒,公平、獨立審判,只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未收到判決書 小燈泡母沒發表意見

    王景玉昨到庭聆判,不停搓弄雙手,得知判無期徒刑,皺起眉頭、面色凝重,未發一語;王父昨被問判決看法,語氣微弱地說:「唉呀,不想講」即掛上對講機不再回應;小燈泡母親王婉諭的律師昨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不宜發表意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