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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觀念漸改 求善終不願歹活

安寧緩和醫療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安寧緩和醫療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2017/04/09 06:00

後年起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 可預立醫療決定

〔記者林惠琴、吳亮儀/台北報導〕「善終」是人生的完美句點。二○○○年上路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疾病末期患者臨終前,有權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NR)。二○一九年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進一步放寬讓嚴重失智等五類患者,在有自主意識時,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預先拒絕插鼻胃管、灌食等「死亡套餐」。

安寧緩和註記 增至35萬人

越來越多民眾希望平靜走完最後一程,衛福部統計,照顧依賴呼吸器患者的慢性呼吸照護病床,二○○一年為一六二九床,二○一一年攀上最高點達六八○一床,之後一路減床,二○一五年為六千床;安寧病床從二○○一年的二六七床逐漸增加到二○一五年的七百床。此外,二○一○年僅一.一萬人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在健保卡,去年底已大幅增加達約卅五萬人。

在此同時,不少家屬觀念也開始改變,願意放手、降低親人苦痛。

一名約七十歲的男性三月初在某醫學中心接受心導管手術,不幸血管破裂,經急救後,生命徵象恢復穩定,但昏迷指數四,未來恐怕都須依賴呼吸器維持生命。家屬幾經掙扎,決定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提議要求醫療團隊終止維生醫療。

患者的孩子受訪時仍難掩心中的煎熬,他說,父親雖然有呼吸、有心跳,但只是躺著,連眨眼都不會,母親終日以淚洗面,若是餘生如此,對父親更是折磨。為了不讓父母後半輩子都活在痛苦中,忍痛做出決定。

但反而是醫師堅持父親的身體機能正常,無法同意拔管,家屬最後申請「病危出院」,三月底患者回到家中,在親人陪伴下安然離世。

目前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只適用無法治癒的臨終者,在最後一刻不再進行插管、急救等措施。後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擴大為重病末期、嚴重失智、長期昏迷、極度疼痛或永久植物人狀態,放棄手術、插鼻胃管、灌食等更廣泛的一般維生措施,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已可視為「消極版的安樂死」。

安樂死 現在不討論

日前媒體人傅達仁上書總統府,請求透過醫師給予致命性藥物的安樂死,衛福部則定調「現階段不會考慮」,至少等《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並實施一段時間後,才會開始討論。

如何推廣「善終」觀念?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指出,該會曾調查,全國醫療網次區域約五分之一是「安寧沙漠」,認為要加強資源佈建與連結,同時須持續推廣選擇舒緩性的安寧或同意拔管,並非剝奪生命,而是順著生命自然病程而善終,也可減輕病人身、心、靈痛苦的正確觀念。

醫師指出,現在歐洲國家力推老後無長期臥床。(記者林惠琴攝)

醫師指出,現在歐洲國家力推老後無長期臥床。(記者林惠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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