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稱「連人帶車」租賃 友力推說司機「帶車靠行」 司機沒勞保 死後淪為人球
出事司機女兒康宜甄今在台北第二殯儀館控訴旅行社說謊。(記者沈佩瑤攝)
家屬恐領不到死亡給付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初步清查,罹難司機康育薰去年三月後,就沒有勞保加保紀錄,恐怕領不到勞保死亡給付,家屬也無法領取喪葬津貼,除非確認康育薰和蝶戀花旅行社或友力通運有僱傭關係,那就可追究雇主責任,使負起死亡理賠責任。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勞保局清查,司機康育薰的勞保只加保到去年三月廿三日止,但因繳費加保資料須三天才能彙整到勞保局,故仍待最後確認,因目前許多資料被檢方查扣,已請台北市及桃園市勞檢處分頭查證。
勞動部說明,一般受僱勞工由雇主全額負擔職災保險保費,若將勞保結清,勞工仍可自願加保,由雇主支付保費;近年開放沒雇主勞工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職災保險,保費四成由政府補貼。
不少遊覽車司機是「靠行」,在法律上是「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不是受僱者,現行勞基法規定恐怕都無法保障。
這起事故,傳出旅行社與車行都不承認罹難司機康育薰是受僱員工;勞動部強調,這部分還待確認,若確認有僱傭關係、卻未投保勞保,會對雇主開罰,也會依職災保護法,協助爭取津貼。
這次事故傳有人指證駕駛已連續工作多日,且超時血汗疲勞駕駛。勞動部表示,交通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明定,駕駛每天「開車」不得超過十小時。勞基法也規定每天正常工時加上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且每四小時應休息半小時;勞基法所規定的工時,包括開車前檢查油水、出勤後車輛清潔等,還有在雇主指揮監督下的待命時間,都要計入工時。
蝶戀花旅行社近兩年被勞檢五次、處罰三次、罰款六萬,友力通運自二○○五年檢查六次,曾被查獲無出勤紀錄、未提撥勞工退休金等,被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