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曾持浩鼎記名股票 至少4000張
檢方起訴認定翁啟惠涉貪行賄
浩鼎技術員進駐中研院 史無前例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檢方認定,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為取得中研院「醣分子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兩度對時任中研院長翁啟惠行賄,翁受賄後,乾脆讓浩鼎技術員直接「進駐」中研院學習,無償使用研究材料,甚至帶走研究成果;檢調追查期間,不少證人證稱這是「史無前例」,辦案人員無不感到訝異。
更離譜的是,曾稱「名下沒有浩鼎股票」的翁啟惠,除被發現以女兒翁郁琇名義持有三千張浩鼎股票外,起訴書更揭露,翁曾另售出記在其他人名下的浩鼎股票近千張。翁到底持有多少浩鼎股票,成為另個謎團。
檢調追查,張在二○一一年得知翁研究團隊的酵素合成技術,能將生產醣分子的成本從每公克兩百萬元降至四千元,而醣分子正是製作抗癌疫苗的重要材料,即與翁洽談技術轉移事宜。
張原本打算發行技術新股一五○萬股,做為取得該技術的交換條件,但因經濟部認有疑義,只好放棄。
中研院於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上網公告徵求技術授權後,張與翁另達成協議,以三千張浩鼎股票換取該技術專屬授權。
翁先以女兒翁郁琇名義在台開立人頭帳戶,由張居中協調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從尹旗下中嘉公司匯款三二一萬美金至翁郁琇的美國帳戶,翁再指示把女兒該帳戶內款項匯回以女兒名義在台開設的人頭戶,向尹購買三千張浩鼎股票,以此方式營造翁女自行購股假象,後由張念慈指示浩鼎大帳房張穗芬將三二一萬美金匯還中嘉。
檢方認定,翁收受浩鼎股票後,同年十二月間洽談授權事宜,張疑為避嫌,改以潤雅公司(與浩鼎同辦公室)與中研院簽署專屬授權備忘錄,翁更在備忘錄中同意潤雅可派員「進駐」中研院學習技術,並將生產出的醣分子攜出中研院,無償供浩鼎使用。
用女兒身分開戶 被認定受賄關鍵
張、翁兩人後因擔心技術由潤雅取得,恐對浩鼎不利,未經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審議,翁即利用職權,於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解除備忘錄,同日與浩鼎公司簽訂授權契約,讓浩鼎取得該技術。
由於翁啟惠是使用電子郵件向女兒詢問身分證字號,再用女兒身分開戶,檢方認定這是翁向女兒借用人頭開戶及掩護受賄的關鍵證據,依此起訴翁啟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