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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休修法 考慮滿半年就給假

    「特休假」修法朝野立委版本比較

    「特休假」修法朝野立委版本比較

    2016/10/04 06:00

    民進黨版本 朝野協商時提出

    〔記者楊淳卉、蕭婷方、吳柏緯/台北報導〕總統蔡英文昨召開決策會議,要求增加勞工特休假,並請立法院民進黨團儘速準備腹案。不過,民進黨團尚未提出黨團版修法,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昨表示,民進黨團將待朝野協商時,再提出黨團的主張。

    勞動部則表示,放寬特休假限制對年輕勞工而言確實有保障,勞動部樂觀其成,不過仍需等待立法院通過相關法案,屆時勞動部將會全力配合。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明天(週三)就要審查一例一休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據了解,民進黨團評估若在明天委員會提出特休假修法版本,屆時立委可能紛紛加碼而無法做出決定,因此決定將戰線拉至之後的朝野協商,明天先讓草案出委員會再說。

    據悉,民進黨團擬納國民黨立委等版本意見,滿六個月就給特休,天數還待討論,或許是兩天或三天。

    國民黨團昨召開黨團幹部會議,會中定調將於週三委員會重申立場並擬杯葛,「絕不讓民進黨再度髮夾彎」。國民黨團書記長江啟臣指出,休假問題勞資雙方未達共識,若民進黨挾人數優勢硬闖,台灣的產業環境只會更混亂,作為在野黨要強力監督,「絕不贊同」。

    特休數版本喊價 勞動部無意見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批評,政府雖提特休假等配套,卻無實質細節,週三就要一意孤行通過,實在太扯。

    現行「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工要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中,工作滿一年才有特休假七天。

    目前共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鍾孔炤、李昆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時代力量黨團等提出修法版本,除李昆澤版尚未付委外,其他四個版本明將在衛環委員會中討論。

    林淑芬、鍾孔炤修法版本皆主張下修特休門檻,林淑芬版修正為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享四天休假;鍾孔炤版則是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可享四天特休。

    李昆澤版也主張下修門檻,同時提高現行特休假天數,工作超過三個月未滿一年者,依比例給予特休,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調整為十四天休假,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調整為二十一天。

    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則完全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七天、三年以上未滿六年者十四天、六年以上未滿九年者二十一天、九年以上未滿十四年者二十八天,第十五年起,每年享三十天休假。

    王育敏版本大致維持現行勞基法規範,僅增加「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辦法定之」,給予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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