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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百億逃美20年 中國最大銀行貪汙案主嫌被判無期徒刑

2023/12/15 12:40

中國銀行最大貪汙案主嫌許國俊(中)躲美20年被遣返。(圖擷取自微博)

林浥樺/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中國在2001年爆發史上最大銀行貪污案,中國財政部所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分行前行長許國俊被控貪汙、挪用公款超過人民幣23億元(約新台幣101億元),廣東法院13日在一審宣判許國俊無期徒刑。

綜合中媒報導,廣東江門中級法院13日針對此案,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許國俊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01年10月12日,中國財政部所屬中國銀行(簡稱中行)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發現帳目出現4.83億美元(約台幣135億元)虧空,發生地為廣東開平分行,震驚全中國,被認為是史上最大銀行貪污案。

案發後,中行開平分行前後3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突然失蹤,3人一同先逃到香港,再飛往加拿大,再轉機抵達美國。根據報導,許國俊在赴美前先與妻子假離婚,讓妻子與美國人結婚、離婚,再與自己復婚,想藉此拿到綠卡。

中國《人民網》報導,許國俊以假名入境美國,試圖將貪汙的錢轉到過去,但被聯邦政府凍結,他躲在堪薩斯州小城的一間小公寓,「沒車沒錢、家徒四壁」,只能在當地餐廳每天工作15小時,每週工作7日,最終於2021年被遣返回中國,中國網友戲稱是「最蠢貪官」。

根據法院審理,1993年至2001年,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與同夥許超凡、余振東等人,採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餘元(約新台幣19億元)、港幣3.63億元(約新台幣14億元)、德國馬克146.1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幣9億餘元(約新台幣39億元)。

另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餘元(約新台幣15億元)、港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8001萬元)、美元1.26億餘元(約新台幣39億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4億餘元(約新台幣61億元)。

法院認為,許國俊的行為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貪污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鑒於許國俊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至於許超凡、余振東,廣東江門中級法院於2006年3月判決余振東犯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執行有期徒刑12年,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39萬元)。余振東已於2013年4月15日刑滿釋放。

廣東江門中級法院於2021年10月判決許超凡犯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執行有期徒刑13年,併罰金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78萬元)。許超凡的刑期至2031年7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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