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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勞動部:儘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

2023/12/12 12:01

《最低工資法》今日立院三讀通過,勞動部表示,將儘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建置工作,讓法案可順利施行。(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勞動部長許銘春感謝勞雇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在法案研擬過程的參與,也感謝朝野各黨團的大力支持。完成立法後,勞動部將儘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各項建置工作,讓法案可順利施行。

勞動部指出,《最低工資法》法案共計19條,歸納共有6大重點,包括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明確審議參採指標、完備議決與核定程序及行政院退回之重審機制、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並定明罰則、與基本工資制度順利接軌。

第1、勞動部應設置由勞、資、政、學4方委員代表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於第3季召開會議,透過社會對話機制,擬定具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

第2、明定「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以維持勞工必需的購買力,並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依據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綜合考量,讓審議機制兼具穩定與彈性。

第3、審議以「共識決」為原則,若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明定最低工資的核定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審議通過的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予以核定。

第4、成立研究小組,成員涵括學者專家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之部會代表。由該小組研析最低工資實施的影響,並依據審議指標數據的變動幅度與未來變化綜合評估,作成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審議參考。

第5、明定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第6、明定最低工資公告實施前,仍繼續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數額,且首次訂定的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原基本工資。另,其他法規有關基本工資規定未及修正者,也適用本法最低工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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