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樂陞案》坑殺2萬股民判10年定讞 許金龍北檢報到發監

2023/09/26 11:43

首次上稿09:56
更新時間11:43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26日向地檢署執行科報到,隨即發監執行。(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坑殺2萬股民,主導騙局的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一審被判刑18年,二審改判12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11月認為許已承認部分犯行,改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2億餘元。最高法院於本月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許金龍今早已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

今早11時20分,許金龍被法警帶上囚車,面對在場媒體堵訪,許神情凝重,未發一語。而就在許被帶上囚車時,現場一度爆發插曲,一名與許搭同一班囚車的受刑人,誤以為現場1名記者把他當成主角,竟出手拍落女記者的手機,嚇得該名女記者驚慌尖叫。

樂陞公司於2016年5月底宣布,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飆升最高到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樂陞市值蒸發逾183億元,2018年10月黯然下櫃,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台北地檢署指控許金龍套利達40億元,起訴求刑30年。

一審北院審理時,許金龍否認不法,堅稱沒有一毛錢放進他的口袋,北院認定他隻手遮天,以非法私募等7大犯罪事實,重判18年徒刑。

高院二審認定,許金龍主導5度非法私募、公開收購、炒股、內線交易、侵占樂陞資金、不實美化財報等6大犯罪事實,犯罪情節重大,各罪合併判應執行12年刑期,部分判處無罪。

更一審認為許金龍嚴重破壞證券交易市場秩序,藉此獲得價差暴利,考量他陸續返還先前侵占樂陞的350萬元財產,並承認部分犯行,改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沒收12億餘元犯罪所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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