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首例!社會新鮮人找工作 勞動部發3萬津貼鼓勵「投履歷+面試」

2021/08/12 15:47

勞動部將於下週一(8月16日)推出「青年尋職津貼」計畫。(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2)日宣布,為了促進應屆畢業青年在疫情逆境中仍積極求職,將於下週一(8月16日)推出「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應屆畢業青年第1次尋職,將可獲每個月1萬元求職津貼,最長3個月、最多3萬元。這是勞動部史上第1次針對社會新鮮人推出尋職津貼措施。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針對第1次找工作的應屆畢業青年提供津貼,1個月1萬元,最長3個月、最多3萬元。參加該計畫的應屆畢業青年,必須先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個人資料、完成職業性向測驗等,該部份完成意味參加者已經做好尋職準備,將會先發給2千元津貼。

3個月尋職期間以30天為1期,共有3期。參加的應屆畢業青年在第1期,必須先有2次「求職紀錄」,也就是遞交履歷應徵職缺,且參加1次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辦的個別深度諮商或團體課程。若仍未能找到工作,第2期則必須有3次求職紀錄,且接受1次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職缺。第3期則是需要3次求職紀錄和接受2次推介職缺。

青年尋職津貼以1個月為核發單位,必須完成條件才會核發,若過程中有順利找到工作,將不再核發。3期連前期登錄報名完成有2千元,累計最多可獲3.2萬元。該計畫目的為鼓勵尋職;與強調穩定就業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不同,因此應屆畢業青年可以2個計劃都參加,只要完成各自應達成條件,可分別獲得津貼和獎勵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表示,「青年尋職津貼」計畫適用對象為20歲到29歲的應屆畢業青年,且參加計畫時當下並未就業,過往部份工時工作投保勞就保月投保薪資必須在2.31萬元以下;去年應屆畢業的役男也可以適用該計畫。津貼會在完成各階段條件後發給,審核7天內、撥款發給5天內。

陳世昌指出,「求職紀錄」指的是「求職行為」,只要求職者有和事業單位投遞履歷,就是1筆求職紀錄,並未要求必須獲得面試機會。若是畢業後6個月到1年,仍未能順利找到工作,可以改加入「青年職得好評計畫」,透過就業諮詢,獲得推介就業3個月後,將能1次獲得就業獎勵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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