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紙董座簡鴻文再發聲明 要求發言人交出「重訊金鑰」

2017/02/18 12:07

台紙董座簡鴻文再發聲明,要求發言人交出「重訊金鑰」(圖: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台紙經營權之爭每日都有新進展,董座簡鴻文上午再發聲明,抨擊台紙經營團隊利用重大訊息發布不實訊息,要求發言人尤其偉交出「重訊金鑰」,並直指3月13日的股東臨時會是違法召開。

簡鴻文聲明如下:

一、    為維護台紙公司及股東之權益,依證交所有關上市公司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第11條規定,台紙公司之重大訊息發言人自2月18日起由簡鴻文董事長擔任,依規撤換近期多次發布不實重訊【舉例2月17日重訊惡意斷章取義台紙公司管理「一般印鑑(不包括公司登記大小章印鑑)」之辦法,誣告董事長偽造文書云云,損害公司形象及股東權益至鉅】,誤導廣大投資人之尤其偉,尤其偉等相關人員應立即將重訊金鑰交給發言人簡鴻文董事長,以維護資本市場資訊公開之秩序;台紙公司及簡鴻文董事長併保留追訴尤其偉及相關人員之民刑事責任!

二、    當然解任之監察人陳如舜,竟然違法召集3月13日股東會,要解任董事(長)及目前唯一合法之監察人和旺公司,如此只會造成台紙公司更多紛擾而損害全體股東之權益!難道是惡意要造成三月底前沒有董事長可召集董事會通過財報?是惡意要讓僅存合法之監察人和旺公司,無法承認台紙公司財報嗎?

三、    簡鴻文本於董事長權責已依規定決定台紙公司股東會紀念品之樣式及價格:「全家便利超商五十元超商禮券」;若以非台紙公司董事長依規核定之護唇膏紀念品進行委託書徵求,恐涉不法、恐成立「價購」委託書之行為?!何況護唇膏紀念品,實用性恐不合於股東大眾之需求?!

四、    公司經營權所屬本應回歸股東會之全面改選董事,於改選前,簡鴻文行使董事長職權,是責任的承擔,不是權力的掌握!故謹此嚴正要求:台紙公司人員應依法行事,應維護公司名譽與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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