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新金對彰銀假處分 遭法院二度駁回

2015/07/24 09:57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新金痛失彰銀經營權,認列148億元損失,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在今年1月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後,再度向高等法院提抗告,但昨日又遭高院駁回。

台新金質疑財政部在去年12月8日,以公權力操縱彰銀董事改選,讓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經營權,並提列148億元投資損失,日前聲請假處分,要求禁止官派的3席一般董事行使職權,並改由台新金推薦人選擔任董事。

《蘋果日報》報導,今年1月假處分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台新金再度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但昨晚已接獲通知,抗告已遭高院駁回。至於後續會如何楚理,台新金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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