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垃圾自主處理 雲縣將封閉5掩埋場
雲林縣家戶垃圾可自主處理,縣府已向環境部提出封閉斗南等5處掩埋場。(記者黃淑莉攝)
透過打包、產製固體再生燃料、掩埋以及六輕南亞協助去化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沒有公有垃圾焚化廠,縣府這幾年透過垃圾機械分選產製SRF(固體再生燃料)處理、部分掩埋及六輕南亞去化協助,去年下半年家戶垃圾已可自主處理,環保局向環境部申請將縣內五座垃圾掩埋場封閉及覆土,封閉後五鄉鎮每日垃圾將直接轉運去化。
最多時縣內曾堆置17萬公噸垃圾
環保局統計,雲林每日垃圾約三六○公噸,過去除莿桐、褒忠、東勢、四湖、土庫及二崙因掩埋場飽和以掩埋處理,每日共約六十公噸,其他鄉鎮仰賴外縣市焚化爐,若遇歲修等狀況就只能堆置,最多時縣內曾堆置十七萬公噸垃圾。
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為減少垃圾堆置引起污染及民怨,透過打包及積極推動「轉廢為能」、垃圾減量策略處理垃圾,陸續購置「零廢棄資源化系統(ZWS)」與「全移動式垃圾機械分選產製SRF系統(MMT)」,把家戶垃圾轉製SRF,目前這兩套每日可處理約三○○公噸垃圾。
加強破袋稽查及退運 提高分類成效
垃圾減量從源頭落實垃圾分類做起,透過清潔隊清運時隨車破袋稽查及六輕焚化爐退運,提高垃圾分類成效,只要垃圾中可回收垃圾及廚餘含量太高即拒收或退運,去年三至十二月共退二萬多袋,有六十一輛次逾九百公噸被退運,占整體垃圾減量約七%。
環境部將補助處理裸露堆置垃圾
張喬維表示,配合環境部未來三年將投入十二億元協助地方處理裸露堆置垃圾,已向環境部提出斗南、西螺、元長、崙背及林內五鄉鎮掩埋場覆土及封閉計畫,核定後會採土地永續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