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貪瀆案/雲林爆已5案 2議長1議員3鄉長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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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旭凱、黃淑莉/雲林報導〕綠能業者淪為待宰肥羊,民意代表及官員等覬覦龐大利益,巧立名目索賄,雲林縣近年爆發官員、民代等人向綠能業者索賄、勒索的貪瀆案件已有五案,至少有兩名議長、一名議員及三名鄉長捲入貪瀆弊情而官司纏身。
沈宗隆最會撈 收二千六百萬
雲林五件綠能相關貪瀆弊案,以去年七月被起訴的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縣議員王又民涉嫌收取風電業者賄賂案,牽涉的層級既高,且層面又廣,沈宗隆等人以高報工程款方式,透過白手套收取綠能業者賄款二千六百萬元,王又民則涉收取業者禮品贊助和活動補助等合計二百多萬元,二人均遭起訴;沈宗隆去年十月不得不請辭議長下台,改選後由黃凱坐上議長寶座。
不料黃凱當上議長短短八個多月也捲入綠電案,被控擔任議員期間就開始收錢,利用職權幫業者向縣府官員施壓,以協助取得電業執照,昨遭收押禁見。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則以麥寮的風電工程遭到陳情抗爭為由,延宕轄內業者興建電廠進度,蔡長昆藉此依風機數量,涉嫌每次索賄數十萬元,前後拿了數百萬元,也被裁定收押禁見偵辦中。
此外,二○二○年間一個太陽能光電業者,多次向台西鄉公所提出電桿租用及林帶通行權申請,都遭鄉公所刁難,時任台西鄉長林芬瑩的夫婿丁文彬,透過白手套向業者收取五百六十萬元賄款;雲林地院去年依貪污罪判林十二年、丁十三年六月徒刑,皆褫奪公權五年。
二○二○年還有光電業者拜會時任口湖鄉長林哲凌,表達擔心建照相關程序被拖延,請公所多協助,林即透過白手套向業者收取四百萬元,讓業者取得建照及核准開工;一審於去年將林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
由於雲林縣本屆縣議會前後兩位議長都捲入綠能弊案,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表示,相關單位應思考,為什麼會有多位政治人物涉弊?誠信聯盟總召黃文祥盼司法單位趕快釐清案情;國民黨團總召李明哲也希望司法明察秋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