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詐保 宜市代會主席否認貪污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讀者提供)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無黨籍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前年涉嫌製造假車禍詐保,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詐欺財物未遂罪起訴;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庭昨天辯論終結,林智勇坦承詐欺未遂,但否認貪污,全案將於三十日下午二點半宣判。
宜檢起訴 林智勇坦承詐欺未遂
二○二一年六月,林智勇駕駛市價七百四十萬元私有奧迪RS7跑車自撞損毀,因車輛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不理賠,事後涉嫌利用主席公務車製造與奧迪RS7假車禍,意圖詐領一百四十萬元保險金,保險公司察覺有疑點,全案曝光未得逞。
案發後,宜蘭地檢署起訴林智勇、宜蘭市代會陳姓司機及服務處鄧姓男子,承辦檢察官認為林智勇犯後意圖卸責、誤導案情,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宣告褫奪公權七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庭中,林智勇坦承向保險公司申請奧迪事故理賠,觸犯詐欺未遂罪;但在主席公務車部分,他曾指示不要申請,承辦人員自行申請,過程與公權力行使無涉,應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
去年底地方選舉,林智勇競選連任順利當選代表,之後主席改選,宜蘭市代會十六席代表中,更以壓倒性的十四票第五度蟬連主席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