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網漁具實名制7月上路 宜蘭推廢棄刺網回收獎勵金

宜蘭縣漁民把廢棄刺網上的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等雜物後去除後,縣府以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推動刺網漁業漁具實名制,宜蘭縣政府配合政策,7月1日起展開稽查。宜蘭縣政府也另推廢棄刺網回收獎勵,每公斤以15元回收,期限至10月31日,獎勵金有限,漁民可提前撥打電話預約回收。
刺網漁具造價成本低、效率高、操作簡易、節省能源等優點,是台灣常見的捕撈方式,但刺網作業容易造成「混獲」情況,對海洋生態造成衝擊。有的刺網漁具受強大海流拉扯斷裂而「迷途」,纏住海洋生物,甚至纏繞海洋航行船舶的螺槳,影響船舶航行安全;刺網魚具也易被礁岩卡住,覆蓋礁岩區,導致礁岩棲地功能降低。
漁業署去年委託地方政府推動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網具上的浮球、浮子須依規定標示編號,以利辨識稽查。宜縣府6月初完成「刺網實名制」宣導及輔導,7月1日起開始查核。
按規定,漁船出港前,應於網具兩端浮球或旗幟,以及每間隔50公尺以內的浮子上標示漁船統一編號,浮子小於8公分或無浮子者,於浮子綱至少標示1處,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並沒入其漁獲及漁具。
宜縣府向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爭取到45萬元補助,6月1日起推廢棄刺網回收獎勵,期限至10月31日。設籍宜蘭縣的漁民,廢棄刺網經去除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等雜物後,縣府以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
縣府說,獎勵金有限,請漁民儘早預約回收,於預約時間攜帶網具及相關文件至烏石港及南方澳漁港等暫置區回收。預約可洽頭城烏石港陳先生(03-9777873),蘇澳南方澳港陳小姐(03-9968511)。

中央、地方推動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網具上的浮球、浮子須依規定標示編號,以利辨識稽查。(宜蘭縣政府提供)

中央、地方推動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圖為刺網。(記者蔡昀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