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警喪假被刁難申訴職場霸凌 主管調離職務、8/4開會審議
大溪分局傳職場霸凌案,分局已將當事主管調非主管職務。(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傳出巡佐請喪假遭刁難,對此分局回應,接獲申訴後,即依相關規定召開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第1次會議檢視申訴資料後,請當事人補充相關資料,因此做成「尚未作成不受理」之決定,目前相關資料補充完畢,將於8月4日召開第二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該主管也也暫調非主管職務。
據悉,該名巡佐服務的單位為勤指中心,必須24小時值班,該單位扣除主管後僅有7人,其中1人為內勤,另外6人為外勤,每2人1組、共有3組值勤,由於質詢時必須有值勤官、值勤員,因此勤指中心每天必須有2組人員值班,平均每組人員上班12小時、休息24小時後又上班,如果3組人員有1組人員休假,其他上班人員是上班12小時、休息12小時後又上班;外勤人員有事情,可以找內勤人員代班。
內部人員調查指出,依規定父親過世可以請15天喪假,該名巡佐的父親於6月17日過世,他向勤指中心主管反映,希望端午節3天連假(19、20、21日)能夠請3天喪假,但內勤(代班)人員向主管反映,希望21日能夠休假,否則22日還要上班等於連上4天班,主管希望雙方可以協調,因此21日喪假取消,出勤單才有立可白塗掉的痕跡。
此外,調查也發現,該巡佐的父親是27日舉行告別式,巡佐當天是上晚班,白天可以處理告別式相關事宜,因此27日並沒有請喪假,但25、26日,也就是告別式前2天都有請喪假,喪假也都由內勤人員代班。
分局表示,6月30日接獲申訴後,即依相關規定召開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第一次會議檢視申訴資料後,請當事人補充相關資料,因此做成「尚未作成不受理」之決定,目前相關資料補充完畢,將於8月4日召開第二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分局並依規定成立調查小組,納入外部委員共同參與調查,將依調查結果製作報告,提請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審議。
另單位主管對於同仁請喪假,應主動妥善協調勤務及人力調配,不宜由同仁自行協調,對此分局已要求各級幹部,對同仁請假案件均應秉持同理心及關懷態度妥善處理;如因人力不足致無法調整勤務,應即時向上級反映,請求支援調派,以兼顧勤務運作及同仁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