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百岳要收費了3-1》國家公園署擬成立基金 修法後「最快明年上路」
山岳團體提醒,基金應用於環保保護與登山步道維護。圖為馬博橫斷烏拉孟斷崖。(記者吳亮儀攝)
爬百岳高山,未來要收費了!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完成「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確定要成立獨立基金,民眾申請國家公園入園證將要收費。草案明年第1季送行政院審議,修法完成後最快明年上路。
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收費議題討論已久,監察院曾在去年針對「使用者付費」原則,建議內政部評估國家公園入園收費、生態保育捐及設施維護費的可行性。
國家公園署將修法增訂國家公園基金法源、財源及用途,來源包括政府預算、基金孳息收入、國家公園保育費、事業收入、受贈、罰鍰及氣候變遷調適措施收入,未來用於環境保育、環境教育及遊憩服務、國際合作交流、補助或補償及志工獎勵。
我國有9座國家公園及1座國家自然公園,各國家公園劃分一般管制區、遊憩區、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跟史蹟保存區,需要申請進入保護區者,將擬收國家公園保育費。其中,玉山、雪霸和太魯閣3大高山型國家公園多數地區屬生態保護區,涵蓋76座百岳和數十條登山、縱走路線。
山友要爬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內的百岳,得上網申請入園證才能進入,目前入園證免費,每年數十萬人次申請,但考量環境負荷能力,每天核准入園人數有限制。墾丁的龍坑、南仁山,和陽明山的鹿角坑、磺嘴山都屬生態保護區,入園人次也不少。
以去年為例,有約20萬人次進入3大高山型國家公園登山,未來若修法通過成立獨立基金,要進入需提前申請許可的生態保護區等,將須收費。
目前僅少數設施如停車場、陽明書屋、鵝鑾鼻公園以及去年底啟用的全台最貴觀高山屋有收費,規費納國庫。未來新建的山屋也會收費,例如將在下半年啟用的奇萊稜線山屋,若修法通過,收費納基金。
修正草案也提高違規罰則,並強化裁罰機制,例如焚燬草木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釀災還會加重其刑至2分之1。
國家公園署副署長張維銓表示,目前僅完成草案研擬,未來要收費多少錢、如何收費、不同地區是否差別費率,都還未實質討論。「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正徵求行政機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各方意見,今年10月結案後,再循法制作業程序送內政部審查,預計明年第1季報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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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岳團體提醒,基金應用於環保保護與登山步道維護。圖為馬博橫斷塔比拉斷崖。(記者吳亮儀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