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到6萬元 馬國男運海洛因來台最重恐被判死
桃園地檢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將馬來西亞葉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馬來西亞葉姓男子6月11日從吉隆坡機場搭機來台後,在桃園國際機場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關員攔檢,查獲他攜帶的行李箱內,夾藏61包海洛因毒品、總重約6104公克,他供稱,不知行李箱內為何物,但已收取7000馬來幣(約5萬台幣)酬勞代運,對方還給他台幣8000元當零用金。桃檢今(17日)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葉男起訴,最重可判處死刑。
葉男(36歲)供稱,他3月間透過通訊軟體認識不知名男子後,對方要求他代運行李箱來台,可拿到7000馬來幣的酬勞,他因缺錢答應了,對方就通知他6月11日先到吉隆坡1處購物商城,向另名不知名男子領取行李箱,再依照對方指示,拿了機票與台幣8000元的零用金,於當天下午帶著行李箱前往吉隆坡機場搭機,豈料抵達台灣後,在桃園國際機場就被攔查。
檢方說,葉男行李箱內夾藏61包海洛因毒品,每包約100公克,因他涉嫌運輸第1級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起訴後,將須面對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