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保撤銷發回更裁 桃院:漏夜分案確定法官、開庭時間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6日被桃檢聲請羈押,經桃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後嶄露微笑步出法院;隨著檢方抗告成功,將再度到庭面對是否被收押命運。(資料照,記者余瑞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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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收賄500萬元,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合議庭今(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更裁。對此,桃園地院表示,待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會立即分案確定承審法官,法官閱卷後會決定開庭時間並通知被告及檢方到庭。
法院相關人士︰最快明天上午重開羈押庭
桃園地檢署偵辦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檢察官5日傳喚鄭到案偵訊後當庭逮捕、6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審理後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桃園地院今天以最速件完作業將抗告卷證派專人送抵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院更裁。
高院合議庭認為,桃院未說明何以鄭文燦無羈押原因、必要性及依據為何,是否諭知交保500萬元等處分,即能排除鄭逃亡,或與其他共犯勾串、減證,認為桃院有裁定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桃園地院將於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確定承審法官,由於法官還須閱卷才能定出開庭時間,並通知鄭文燦及檢方到庭。相關人士表示,由於法官閱卷後已是晚間,一般而言法官會顧及被告權益而儘量排除深夜或凌晨開庭,重開羈押庭時間應該不會定在今夜,最快應該是明天上午重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