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勿近? 平鎮公園旁私地架電網 區公所將規勸拆除
「有電勿近」?平鎮小公園旁私地整排電網,區公所將規勸拆除。(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有電勿近」?位於桃園市平鎮區中興路平鎮段95巷10弄旁的小公園,也是去年底完工的平鎮區鎮興里自行車道新建工程第二期用地旁,正辦理驗收作業,有民眾指控小公園旁新架設一整排電網,導致遛狗時小狗不小心接觸遭電擊,痛到狂吠不止,擔心如果小孩奔跑誤觸電網,甚至下雨或有其他導電體會漏電傷人,後果不堪設想,痛批要人靠近的公園竟有如此危險設施。
「有電勿近」?平鎮小公園旁私地整排電網,區公所將規勸拆除。(記者李容萍攝)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接獲民眾陳情,17日邀集市府建管處、經濟發展局、地政局、台電公司以及平鎮區公所會勘,確認該電網為私人設置於私有土地,且與公有地周界為鄰,但因電網架設在私人土地上,公所無權責可管;台電人員也確認電網並無私接電,是透過原申請用電的電表接電,是在申請用電範圍內用電,台電無法干涉,但告知地主,如果造成民眾或動物接觸電網受傷,設置此電網的所有權人也一樣會有刑事責任。
「有電勿近」?平鎮小公園旁私地整排電網,區公所將規勸拆除。(記者李容萍攝)
平鎮區公所表示,此第二期工程是以鋼構自行車牽引道方式銜接石門大圳,克服中興路平鎮段95弄與石門大圳近3公尺的高差。當初為減少用地費用及協議等程序,用地部分皆以取得國有土地方式辦理,該私設電網的張姓地主,不滿在國有土地上的竹林和農作物竟被強制移除,與施工人員埋下心結,今年初見工程完工,竟以極端方式在毗連公地的私地上架設電網。
「有電勿近」?平鎮小公園旁私地整排電網,區公所將規勸拆除。(記者李容萍攝)
由於該地地目為農牧用地,地政局後續會交由農業局現勘確認如果不屬於農業設施違規使用土地,地政局將依區域計畫法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為避免民眾誤觸,平鎮區公所將規勸地主自主撤除電網,敦親睦鄰,否則,公所只能採購加裝約80公尺長菱形圍籬網區隔,以防民眾或小動物誤觸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