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樺轟蔣市府把李彥秀家族違建「惜命命」 建管處:防火間隔未列優先查處

李彥秀服務處旁違建。(記者甘孟霖攝)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內湖、南港區立委李彥秀日前爆出利用違建做服務宣傳爭議,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此為既存違建,而防火巷違建未影響污水管線埋設,依法拍照列管,暫免拆除。對此,台北市議員何孟樺今(22日)指出,《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明定,「阻礙或占用建築物防火間隔之既存違建」要列入專案處理,為何市府要把李彥秀家族的違建「惜命命」?建管處回應,目前防火間隔違建尚未列入優先查處標的。
何孟樺今於臉書貼文表示,遍尋不著建管處的處理規定,但《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明定,「阻礙或占用建築物防火間隔之既存違建」要列入專案處理,第25條更明訂,列入專案處理的違建,要由都市發展局訂定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她說,李彥秀家族的違建,不只不該緩拆,還應該優先執行查報拆除,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為何市府可以用找不到的規定,排除找得到的自治規則,把李彥秀家族的違建「惜命命」?李彥秀更應該交代,為何自家人當起造人的李家大樓,1992年才蓋好,1994年就有違建?明明是家族違建,卻要推說年代久遠,產權屬於媽媽?
北市建管處回應,防火間隔留設是為確保建築物間適當間隔,並非做為公眾通行或消防通道之用。而台北市對於既存違建影響公共安全程度訂有拆除優先順序,如出入人員眾多違建、有結構安全疑慮違建,屋頂隔出3個單元,或頂樓搭蓋2層以上違建,一經查獲將優先查報拆除;目前防火間隔違建尚未列入優先查處標的。
建管處說明,台北市對於防火巷(防火間隔)內的違建,主要配合「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施工」進行查報拆除;該區域已於2009年度完成接管,經查違建未影響污水管線埋設,依現行《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定》,本案已拍照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