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等4人抗告高院最快明裁定 審判長為黃翰義
柯文哲等4人再提抗告,高院組成合議庭審理,由黃翰義擔任審判長,最快明天做出裁定。(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等4人再提抗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已將相關卷證送交高等法院,高院傍晚電腦分,組成合議庭審理,審判長兼受命法官由黃翰義擔任,最快明天做出裁定。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黃翰義,陪席法官是古瑞君、王耀興。
高院指出,合議庭今晚已開始閱卷,因柯文哲等4人的卷證相當多,必須花費相當時間閱卷,今天不會做出裁定,預計最快明天做出裁定。
據傳,柯文哲在抗告狀稱被通緝的「橘子」許芷瑜並非共犯,頂多只是證人。
北院已排定1月23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提訊李文宗、傳喚獲交保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等3人開庭。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等案,認定柯文哲涉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賄賂,圖利讓京華城、鼎越公司取得121億餘元不法利益,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以及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柯文哲,求刑28年6月,及涉行賄的沈慶京、收賄的應曉薇及李文宗等同案被告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