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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櫃車「逃磅」國道動態地磅系統 延至2026年開罰

    國道動態地磅示意圖。(高速公路局提供)

    國道動態地磅示意圖。(高速公路局提供)

    2024/12/31 13:00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國道沿線陸續增設動態地磅系統,貨櫃車未依指示進站過磅視為逃磅,違者可處9萬元罰鍰,原定明年1月1日起開始取締開罰,高速公路局今(31日)表示,為配合港區進口超重櫃篩選警示系統運作,延長教育宣導期,2026年1月1日起再開罰。

    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陸續增設動態地磅系統。貨櫃車行經動態地磅系統,前門架上方資訊可變標誌(CMS)如顯示自身車號,免進站過磅,未顯示車號的車輛則要進站過磅,未進站視為逃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萬元罰鍰。

    對此,立委林俊憲表示,執行過程的配套措施不足,嚴重影響民眾用路權益,他接到不少民眾反映,過磅貨車回堵到主線道,導致嚴重塞車,造成貨運業者及民眾怨聲載道,也增加用路人事故風險,過去5年在地磅站附近就發生了2000多件車禍,造成8死、263傷;此外,進口貨櫃超重問題應從源頭管制,要求航港局盡速建置進口超重貨櫃篩檢系統,避免超重貨櫃出港,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高公局表示,動態過磅系統規定宣導期原規劃自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但考量「港區進口超重櫃篩選警示系統」運作及轉歸責違規超載罰單等配套措施尚需時間滾動檢討或釐清,將宣導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舉發違規開罰起始時間,從2025年1月1日延長至2026年1月1日起。

    高公局提醒,宣導教育期間維持現行將超載、逃磅等資料函送公路局、航港局及貨櫃公會參考納入公司管理及宣導教育模式。貨櫃車行經原有的靜態地磅站或其他主線路段,仍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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