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賭債A公款!54萬贓款轉虛擬帳戶 北市南港分局警員下場曝
南港警分局施姓員警因賭博惡習加劇,A走扣案贓款54萬多元,士院給予施員緩刑5年機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施姓警備隊員,任職偵查隊時積欠賭債,竟利用辦理保管贓物業務機會,侵佔扣案贓款54萬餘元被拆穿;士林地院今依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對施員判刑2年,緩刑5年,條件是提供義務勞務200小時、參加法治教育8小時,犯罪所得沒收。
士林地檢署調查,原本就有賭博惡習的施員,2017年7月4日至2022年4月20日間,擔任南港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卻變本加厲導致債務纏身,施員決定於2021年9月23日將一筆詐欺罪的贓款54萬8300元存入個人銀行帳戶,再匯入台灣運動彩券公司的虛擬帳戶,以投注運彩花用贓款。
2022年3月間,南港分局發現這筆贓款,始終沒有進入新北地檢署的贓物庫,經責問施員,他趕緊向李姓友人借款55萬元,再把54萬8300元放入新北檢的贓物庫,然因施員繳回的千元鈔、零錢數目與扣案時有異,而被拆穿。
士檢偵結指施員身為警職人員,本應依職權協助偵查犯罪、執行搜索與扣押,更應時刻保持磊落、正直,卻不知潔身自愛,染上賭博惡習後心生貪念而侵佔贓款,這種以公轉私的作法使警職聲譽蒙塵。
但考量施員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且負債期間,面對方姓債主要求違法查詢民眾個資,也都能予以拒絕,顯見他除本次財迷心竅外,沒有其他違法亂紀的情形,士檢雖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將他起訴,也請法院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