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者改名登記 9/9起法定代理人可線上申辦
![內政部表示,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登記。(資料照) 內政部表示,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登記。(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9/07/phpyrwSrV.jpg)
內政部表示,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登記。(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戶政線上便民服務再增1項!內政部今(7日)表示,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不過若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的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內政部表示,為簡政便民,開放未滿14歲的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依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
內政部說明,由於多數民眾是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且實務上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無須依同條例第15條規定不得改名情事而進行刑案資料查證,因此本申辦項目限縮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依上開規定的改名事由,得由法定代理人線上提出申請改名登記。
內政部提醒,至於若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以外的其他各款改名事由,例如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的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