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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籲推動每年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政府比照育嬰假補助8成薪

2024/04/29 12:43

立委林宜瑾(左二)、陳素月(右二)、張雅琳(左一)、沈伯洋(右一)29日舉行「0-100歲國家和你一起顧,解救三明治世代,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記者會。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陳素月、張雅琳與沈伯洋今(29)日召開「解救三明治世代 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0-100歲 國家和你一起顧!」記者會,呼籲推動每年7天的「家庭照顧假」,由政府補助8成薪,預估將花費740億元經費。

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1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如果此案修正通過,未來公務人員將擁有家庭、幼兒照顧假共計1年14天的有薪照顧假。

陳素月表示,台灣家庭照顧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仍屬無給薪假,並納入事假14天計,政府雖立意良善,但實務上面臨「家庭照顧」事由時,受雇者仍會優先請「有薪」特別休假,取代「無薪」家庭照顧假,也反映在勞動部2019年研究統計數據上,台灣企業員工實際申請家庭照顧假比率僅8.3%,顯示我國家庭照顧假缺乏妥適的法制設計及經費來源。

陳素月指出,目前世界各國的家庭照顧假經費編列有「來自社會保險或就業保險」、「與育兒休業、介護休假制度與長照制度做整合」、「與性別平等工作制度整合」等3大方向。

張雅琳也指出,家庭照顧假對於30歲至50歲的三明治世代,可以緩解照顧壓力,我國幼年與青壯年人口漸少,老年人口漸多,顯示未來將面臨更嚴峻的少子高齡化現象。

林宜瑾強調,她支持51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也支持勞工應當享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她也認為,持續完善公共照顧資源、分攤家庭壓力本是國家責任,在此大方向下,讓勞工享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就只是非常基本的政策作為而已。

與會立委們也針對「家庭照顧假」提出,應參照育嬰假由政府補助8成薪,也比照給予8成薪,雇主提供有薪照顧假時,由政府規劃6年的經費補助,從開辦第1到第2年補助5成經費,第3年到第4年補助4成,第5年到第6年補助3成,第7年就完全由雇主負擔責任,並會給雇主相關租稅獎助,讓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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