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猥褻女鄰居...家人卻說他「弱小」 判賠30萬
阿豪被控猥褻鄰居,他卻透過家人指其身形較被害人弱小,否認犯行而拒賠,然士院仍判他應賠償30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阿豪務農時猥褻鄰居,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後來面對民事求償,其家人指阿豪身形比女鄰居還弱小,不可能犯罪,但士林地院民庭指阿豪均委由代理人到庭,因而無從查知其身形如何,且男性體力原本就優於女性,仍認定他侵害性自主權而判賠鄰居30萬元。
全案發生在2021年6月24日上午8時許,當時在務農的阿豪見四下無人,從鄰居身後強摟腰部再摸下體,後來經他人大喊,阿豪才作罷。
然阿豪到案後否認有摸鄰居,他說自己當時是問對方有沒有打預防針,接著他便離開。其辯護人也說,如果鄰居確實被猥褻,豈敢冒著可能再次碰到阿豪的風險,再度前往案發地點。
刑事一、二審都指鄰居在檢方偵查、院方審理時證述一致,認定阿豪犯罪,且若非親身經歷,鄰居很難詳述描述被害過程;何況鄰居被法官問及對阿豪的量刑意見時,因回想案發經過而當庭哭泣,再度證實阿豪確實犯強制猥褻罪,決定對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後來阿豪被鄰居求償70萬元,他仍否認犯行,其代理人稱阿豪身形比鄰居弱小,怎麼可能猥褻對方,故拒絕賠償。
負責審理的士林地院民事庭依刑事判決結果,認定阿豪強制猥褻鄰居,且阿豪均委由代理人到庭,因而無從查知其身形如何。
士院也指,鄰居稱案發時因為去醫院住了3個多月、體力很衰弱,因此縱然阿豪體型較為弱小,但男性體力原本就優於女性,仍認定他侵害性自主權,判賠鄰居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