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實秋兒散布馬來西亞歌手個資 被判2月徒刑
楊澤祖(右)散布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的個資,遭士院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與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因架設網站發生糾紛,楊澤祖竟跑到丘沁偉居住的社區張貼傳單,公開丘沁偉有吸毒前科、惡意欠債等,士林地院審結,今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楊澤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2020年11月28日晚間9時許,楊澤祖跑到丘沁偉居住的社區張貼傳單,內容提到「此人丘沁偉居住在○○○○樓X號。有吸毒前科、曾被勒戒。並惡意欠債多達二十餘人,其他被害人稱丘男服用治療愛滋藥物,極有可能意圖散布...試想您的孩子、愛人,請保護他們的安危」,隨文附上丘沁偉的新聞照片,深夜11時許被丘沁偉發現後報警處理,檢方依法將楊澤祖起訴。
士院開庭時,楊澤祖辯稱,丘沁偉確實有吸毒犯罪紀錄,且丘沁偉前年因吸毒遭勒戒,傳單所寫都是新聞內容都是事實,否認加油添醋,另他被丘沁偉誘騙吸毒,透過製作傳單提醒丘沁偉的鄰居要注意「家有惡鄰」。
士院認為,楊澤澤與丘沁偉發生糾紛,卻不思理性解決,擅自在公開場合指摘丘沁偉的名譽,同時洩漏丘沁偉的個資,但考量他承認犯行,只是至今未能與丘沁偉和解,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楊澤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至於楊澤祖散布丘沁偉「有吸毒前科、曾被勒戒。並惡意欠債多達二十餘人」部分,士院認定楊澤祖有所本,縱使丘沁偉感到不快,楊澤祖所為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且丘沁偉身為歌手,屬公眾人物,楊澤祖的言論又與公眾利益有關,因此並未認定楊澤祖涉犯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