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民進黨爭取恢復黨籍勝訴 莊玉珠:法律證明清白

前民進黨台南市議員莊玉珠。(資料照)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前民進黨台南市議員莊玉珠2014年議長選舉中未亮票,被民進黨認為她支持國民黨李全教,開除黨籍。她循求法律途徑提出黨籍確認之訴,今天一審獲勝訴。莊玉珠說,司法公正證明清白,不過要恢復黨籍,也要現任黨主席賴清德總統點頭同意。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則說,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後具體了解內容,再做後續回應。
莊玉珠的公公蔡介雄是民進黨創黨元老。她說,自始至終都依循公公精神與原則做事,她莫明不白遭開除黨籍,遭受外界嚴重誤解,對身為下一代的家族而言,是很大傷害與污點,怎對得起公公?民進黨員身分若在她這一代斷送了,真是情何以堪!
莊玉珠有感而發,雖然已無公職身分,但這一路走來,仍受到鄉親與好友們情義相挺,維持互動聯絡,若有需求的地方服務,政府公部門亦是熱心提供諮詢協助,讓她感動在心。
循著蔡秋蘭、曾王雅雲前例打官司爭取清白,莊玉珠認為,同一案件,既然蔡秋蘭、曾王雅雲都已恢復黨籍,她也爭取應恢復黨籍,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出黨籍確認之訴。
莊玉珠說,如今一審勝訴,當然希望能恢復黨籍,不過還是要看黨主席賴清德是否同意恢復黨籍。 即使打贏官司,若民進黨仍不同意她恢復黨籍,至少司法還給公道留下證據,破解外界一切謠言攻擊。
據了解,2014年台南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前,莊玉珠拒絕黨團要求簽署「亮票承諾書」,被民進黨中評會裁決開除黨籍,莊玉珠認為該裁決未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決議,應屬無效,提告訴請台北地方法院確認她的黨籍資格存在;台北地院認為,在2017年12月政黨法公布施行之前,政黨黨員除名程序應適用人民團體法,應由會員大會決定,判莊玉珠勝訴,其民進黨員資格仍存在。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