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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台南首2日科技執法抓155件違規

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新制上路,台南首2日科技執法偵測155件違規。(圖由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新制上路,台南首2日科技執法偵測155件違規。(圖由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2023/04/02 13:52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3月31日起提高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罰則,新制上路首2日,台南市政府警察局6處設立科技執法路口共偵測到155件違規。警察局提醒民眾務必建立正確用路習慣,將會持續評估易肇事路口及學校附近地點科技執法設置,今年9月底前將在3處易肇事「閃紅號誌」路口啟用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輛未停車再開,也會加強警力巡邏、稽查,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新制上路後碰到首個連續假期,台南各區出現掃墓及出遊人潮。台南市去年12月即於6處路口(北區公園路與公園南路口、北區和緯路與海安路口、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中西區府前路與西門路口、東區中華東路與崇明路口、新化區中正路與中山路口)啟用「車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新制上路後首2日共偵測到155件違規案件。

警察局預計今年9月底前,於3處易肇事閃紅號誌路口(中西區中成路與慈音街口、北區公園路1092巷與公園路1074巷17弄路口、東區中華東路二段41巷與富農街二段路口)啟用「車輛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科技執法設備,加強相關違規取締,督促民眾養成正確用路習慣。

本次施行新制針對汽車未禮讓行人,以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規定停讓提高罰則。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非號誌化路口安全」支線道車若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或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3月31日起提高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罰則。(圖由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3月31日起提高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罰則。(圖由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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