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園進駐原「台南市舉重館」 文化局︰全力支持
文化局長葉澤山(左)表示,明華園明年將進駐原台南市舉重館,決標案承租時間為9年,未來將給予全力支持與協助。(記者王姝琇翻攝)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明華園戲劇總團明年將遷回台南市設籍,並確定落腳東區林森路上的「台南市舉重館」。南市議員呂維胤今於議會質詢表示,支持明華園進駐,但要求文化局應積極與明華園攜手合作,共同推廣及保存傳統技藝,將其打造為南台灣的歌仔戲文化聚落。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此次決標案明華園承租時間為9年,未來將給予全力支持與協助。
葉澤山提及,1929年創立的明華園,是相當具代表性的台灣歌仔戲團,其起源地正是在台南中西區石精臼,總團長盼能將明華園遷回台南市,期間也積極尋找適合空間;而林森路舉重館並未在使用,未來透過空間利用發展歌仔戲文創,並規劃作為其教育。展演之用,目前已把舉重館委託與明華園,首期合約9年,預計明年可積極進駐,開展他們重新回到台南做歌仔戲的教育傳承的發展。
台南市舉重館建於民國83年,起初是舉重協會做管理使用,到2014年因管理不善而收歸台南市體育處,期間雖有持續媒合卻都無下文,直到今年3月才由明華園決標;但因先前松柏育樂中心整修工程,故從2018年起開始由社會局承租,將舉重館做為替代場地供樂齡長者使用,葉澤山表示,預計明年1月松柏育樂中心整修完成後,再和明華園進行舉重館的點交、場館整修等程序。
呂維胤建議,明華園是台灣規模最龐大、享譽國際的歌仔戲團,支持明華園將舉重館做為發展基地,要求文化局不應僅做為房東角色,而是要積極合作明華園,共同規劃歌仔戲教學、表演和文創發展等不同面向,將舉重館打造為南台灣歌仔戲文化聚落,讓傳統技藝能永續傳承,保存台灣珍貴文化資產,才能真正實質幫助一座城市的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