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停車挨批變相收費 中市府:改善霸占
市府推共享停車,豐原區公所停車場原本不用收費,現在要收費,民眾質疑共享停車只是變相收費。(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市府去年推動共享車位,共釋出一五五三個停車位,但民眾反映指出,許多共享車位民眾原本就可免費停車,質疑市府只是「變相收費」;停車管理處回應指出,各停車場狀況不同,有的共享車位收費可改善附近居民長期占用的情形,讓洽公民眾有車位可停,且更公平。
綠:市府配套措施應更完善
民進黨市議員謝志忠表示,共享車位效益不佳,市府只是為做而做,對市民沒有什麼實質幫助。市議員陳雅惠則指出,市府相關配套措施要更完善,才不會引發民怨,質疑市府只是變相收費;國民黨市議員李中表示,收費是一種管理機制,也是必然的做法,可避免有些人長期霸占車位。市議員林霈涵指出,市府考量停車位不足而推出共享車位,是一番美意,本來就該使用者付費。
藍:停車本就該使用者付費
市府因應民眾停車需求,去年六月起試辦推動共享車位,盤點公家機關夜間與例假日可釋出停車位的空間,分三波共釋出圖書館、藝術中心、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共十九處、一五五三個停車位。
市中心學校 民眾盼開放車位
但民眾反映,許多共享停車的停車場,民眾原本就可以免費停車,例如豐原、神岡區公所、港區藝術中心等,實施共享停車反而要收費,他們質疑市府只是「變相收費」,並未釋出多餘的停車格;民眾認為許多位在市中心的學校,應在假日或夜間學生未上課時,開放民眾停車,才是真正落實共享車位的實質意義。
停管處表示,各處停車場狀況不同,例如南屯及南區公所地下停車場,共享車位開放民眾夜間停車,解決附近居民停車不便的問題;豐原區公所及港區藝術中心等改為收費,則可改善附近居民占用停車位的情形,讓洽公民眾有位子可停;學校是否開放停車,考量校園安全及家長擔心,開不開放要尊重學校。
停管處長盧佳佳表示,市府以「先公後私」實施共享車位,委託民間進行改善與收費管理,今年還會繼續推行,因去年有十所學校表達釋出車位的意願,今年會率先輔導這些學校開放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