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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對3鬥牛「打進法院」!少年控大人架拐子 法官這樣判

    2026/01/31 19:07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地院認定彭男與少年搶籃板屬正常球場碰撞。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地院認定彭男與少年搶籃板屬正常球場碰撞。示意圖。(資料照)

    單純的「3對3鬥牛」演變成警局報案、法院審理司法攻防。台中13歲少年搶籃板時跌倒,指控成年球友「架拐子」,家人憤而提告強制罪。台中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與證人證詞後,認定屬正常球場碰撞,一審判決被告無罪,可上訴。

    2024年8月間,彭姓男子與友人到台中南屯惠中籃球場打球,與13歲蔡姓少年及隊友鬥牛,雙方搶籃板球發生肢體接觸,少年當場跌倒,事後指控彭男以右手撥開他身體,出右腳拐到他的雙腳,甚至指控「被勾住脖子、跌倒後還被踩腳」。

    少年家人提告彭男涉犯成年人對少年之強制罪。不過,彭男否認,認為搶籃板時「卡位、推擠」本來就是正常動作,並非刻意傷人,當下還回頭詢問少年「沒事吧?」隨後將球丟給對方,少年也自行起身,繼續把比賽打完。

    法院審理時,彭男隊友出庭作證說,搶籃板時難免有身體接觸,若一方較瘦小,確實可能因此跌倒,但除非故意拉、推、抱,否則不算犯規。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確認雙方確實同時朝籃板跑動,彭男以手撥開少年身體,少年重心後傾時與彭男右腳接觸而跌倒,畫面中未見「勾脖」或「踩腳」等情形。

    法院認為,籃球屬高度肢體接觸競技運動,爭搶籃板本就可能發生推擠、碰撞,甚至跌倒或受傷,均屬可預期範圍,難以認定彭男具有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他人行動自由的主觀犯意,因此判決彭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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