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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師生衝突 被警察帶走學生家長:不明白為何走到這一步

台中議員李中爆台中有小學生竟直接被警察帶到警局做筆錄。 (資料照)

台中議員李中爆台中有小學生竟直接被警察帶到警局做筆錄。 (資料照)

2024/12/03 14:55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昨日爆有小六學童持樂樂球棒打老師,老師疑學生道歉態度不佳報警,學童被帶回警局,引發關切,當事學生家長今再發聲,強調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第一時間透過電話向老師道歉,但隔日一早兩度收到學校電話通知老師已報警,甚至要被帶上警車,爸爸趕到派出所後只看到孩子獨自在警局,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結果竟是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甚至被移送少年法庭。

家長嘆,孩子犯錯需要的是大人用正確的方式教導,而非一味地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尤其在孩子道歉後直接報警,進入司法程序,甚至承受身心壓力時,師長是否曾停下來反思,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真正符合教育的本質。

當事學生母親今還原事件發生時接獲學校通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當下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的狀況,老師回應「沒事」,也跟老師道歉,老師回應「收到」,讓他們稍感寬心,但當孩子回家後,模擬與老師肢體衝突說被老師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之後老師將他從他後方整個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並脫下上衣看到他身上的傷痕。

家長說,因與學校主任描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拍下照片回報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仍要求孩子隔天須向老師道歉並須向主任受懲罰,當夜孩子因為這件事情輾轉難眠直到清晨4點才稍微入睡,小孩說不明白為什麼老師抓傷他,但爸爸還斥責「你在跟我裝可憐嗎?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原本計畫隔天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即使覺得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仍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

家長說,沒想到當天早上8點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本來以為頂多是訓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諾會在旁照顧孩子,到9點6分主任又再度來電告知孩子要被帶上警車,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原以為孩子又與老師發生衝突,到現場老師做完筆錄就離開了,留下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看到孩子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結果才知道是因為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不明白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原本當天下午計畫好道歉也不知該如何進行,因孩子仍表示身體疼痛,當天有帶去看醫生並驗傷。

家長說,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本也體諒老師的辛勞決定不再追究,不料到了5月,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作為家長努力教育孩子負責任、道歉,卻在過程中看見了應該保護和指導孩子的校方,表現出冷漠和失職,作為母親,無法不為這一切感到深深的遺憾與難過。

家長強調,當孩子犯錯時需要的是大人用正確的方式教導,而不是一味地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尤其在孩子道歉的時候,直接報警,這樣的觀念落差,讓我們對學校的立場和責任感到困惑,如果教育的標準是老師可以在校園內自由報警,並請警察帶走孩子去警局作筆錄,如果孩子犯錯或即使已經道歉,但因老師的不滿意就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若這一切真的是正當且合理的,我們願意誠摯地道歉,並認錯接受指正」。

家長說,他們已經強迫自己的孩子做到勇於承認錯誤、勇於負責,即使他內心不理解、甚至覺得委屈,仍依然要求他勇敢承擔他錯誤的部分,然而不禁想問,那些被稱為「師長」的大人們呢?是否也能同樣做到,當一個孩子因為師長的行為被帶到警局、進入司法程序,甚至承受身心壓力時,師長是否曾停下來反思,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真正符合教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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